我們剛剛講的,其實是網際網路很核心的東西。這也就是為什麼我會覺得說,我這輩子到目前為止的部份,其實不是很重要,因為那已經過完了。因為網路的特色是「當下的在場」,你不需要理解它的沿革就可以使用,它是無時間性的狀態。這跟我們傳統上好比像說,你要理解法律,你就必須要瞭解這個法條的由來、沿革、法體系等等。你如果不瞭解的話,詮釋就會出問題,這個是法學詮釋的基本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