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謝駱老師,是不是請院說明協作會議的效果跟功能與產生的意義,其他單位可能不是很能夠掌握。我們食藥署也是被選到要做這個協作會議,我們雖然有點不願意,其實後來內部討論也發現是可以讓民眾更加瞭解這個議題,有信仰問題我知道,可以讓原來沒有表達意見的這些人在某些場合反而可以表達出來,整個場裡面有四桌,四桌人員來自不同,裡面成員有不瞭解的、有瞭解的、有信仰的、有沒信仰的,可以做資訊交換,我的理解是協作會議沒有要做什麼決議,只是要做透明討論,最大壓力是食藥署,因為選到我們就來做,我們就會做,以持續收集相關意見,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