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就是二月二十一日,地點食藥署會處理,訪談食藥署會去做,新來的三個單位如果想到像是駱教授這種可以借重專業意見也可以去做訪談,協作會議當天至少會做兩件事,一件事是簡報,各部會預留五到十分鐘,簡報內容可以討論,基本上希望四個部會的邏輯串在一起要一致,再來是參加小桌討論,小桌長我們找不同部會PO,大概會分三到四桌,八到十人為限,希望每桌有不同意見,希望可以各派代表,有沒有問題要先提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