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K。有三個問題,第一個是你們目前列出來的這一些範例都是以中央的部會擔任負責人,我們其實知道公民事業機構的大宗是直轄市所設立,像台北捷運,又或者是高雄市之類的,但是你現在主打地方創生,我剛剛聽到的例子全部都是中央的,這裡面會不會有一些論述上不一致的地方,這個是第一個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