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行面,第一線員警認為執法再怎麼加強,跟民眾期待還是有落差。另外情境是大車佔用中線已經開到八十還是被覺得慢,難免造成壅塞。執法面有講到取締困難,包括構成要件複雜、被民眾申訴,構成要件要證明車流正常,需要測速、錄影佐證,有些民眾會錄影舉發,但儀器沒有經標檢局認證,無法做為證據。第一線員警也說慢速車取締因為沒有寬容值十公里,比較容易有紛爭,如果儀表版跟雷射槍有差距就會有紛爭,這是執行面經驗。執法上天橋上測速較能達成,取消或有寬限值會較有效率。另外你們專案跟巡邏勤務一起進行,大車因為性能可能造成速差。加強措施包括重現性應設置速率漸變控制器,但也有講到行進間測速困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