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一條因為我們當時有提到的是,學生輔導辦法本來提到不用授課,我們現在有提到如果受輔導相關課程的基本教學節數,我們今天已經講到基本教學節數,想釐清一下,假設這位輔導教師在特教學校裡面,如果沒有實際授課需求,也必須排滿這7節課嗎?或者是可以不用排滿?只是如果要排,最多是排7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