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謝。未來是「國家人權委員會」,這個是當時各組都有提到很新的編制,我們知道在新一屆監委會有七位來當作國家人權委員會的當然委員,協作會議討論到很多符合國際人權標準的修法建議、人權交流都會是在監察院的這個委員會接下來的工作,所以用讀書會的方式,比較不會在辦理監察院人權委員會的業務,而是討論的東西可以給人權委員會做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