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查的結果分四大部分,有關於受害人的部分,大部分是男性,佔了64%,首次遭受性侵害是10至14歲之間,平均受害的時間是2.2年,94%是遭男性性侵害,84%是被成年性侵害,加害者的部分,大部分是神職人員跟教師,犯罪有關之風險因素,包兒童時之負面經驗跟扭曲信念等,犯罪的條件有一些是性侵害的動機,還有很多是接觸兒童的機會,案發的地點是發現在1990年代前的家外安置場所,佔了36%,學校32%,宗教活動佔了14%,最後還有做了整體性的建議,包含建立兒童安全準則,還有建議國家兒童安全處、國家安全顧問委員會,還有建議應有一名澳洲政府的部長針對全國層級的政策被賦予權責,並希望機關可以訂定相關的責任及求助的管道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