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讀的結果在此跟各位簡單報告,該皇家委員會是相當於準司法的性質,成立的目的有兩個,第一個是希望補償被害人,還有預防機構再次發生兒童性侵害的案件,調查的範圍是10至15年期間,透過非公開程序、書面陳述還有公開聽證的方式來調查,調查超過八千人參與過的私人會議,還有超過一千份書面資料中得到的個人證詞,還有五十七場公開聽證,最後總結出三份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