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這一段期間,我們處理了四場協作會議,裡面有兩個是教育部的,都是關於兒童在校園安全的權益,第59案是一個連署案,「面對兒童性侵害—政府應全面調查我國各級學校與兒少機構內兒童性犯罪及處理狀況」、第62案「教育部應制訂中小學校園志工規則,明確規範志工資格、訓練、工作範圍、權利義務、罰則等項目。」,59案比較有趣的是並不是傳統上做出決定的會議,完全是像一個讀書研討會,包含NGO團體、教育部、法務部、內政部、學校代表一起看澳洲皇家調查委員會國家的制度,包含沿革、做法及成效等等,我們討論澳洲這一套制度是否適合臺灣,哪一些適合或者是不適合,這個是研究草擬非常前面的協作,這個是協作會議的情況,可以看到這個形式是非常有彈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