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有關校園志工規定這一案,經過協作之後,本部國教署在二月二十號再次邀請提案人跟相關團體進行研商,目前達成共識的部分包括:確認校外人士的定義;如屬長期性協助教學或活動人員,學校要提供職能訓練;校外人士協助教學時,老師要在現場,且課程教材要經過學校審核,並向家長學生說明等。但在二月二十號會議之後,國教署表示仍有少部分條文尚待進一步討論以凝聚共識,目前正在研修中,並預計再開一次會做最後確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