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委、各位先進大家好,謝謝老師們都有關心到政府採購制度,政府採購法是法令規範,法規當中有很多彈性運用的機制,由各個招標機關依法規並依機關需求來擬訂相關招標文件,像剛剛于老師提到押標金、履約保證金的部分,其實在108年5月22日總統公布政府採購法的修正案,在政府採購法第30條第1項就已經明定,以前規定「得免收押標金、保證金」,已經修正為「以免收押標金、保證金為原則」,所以針對勞務採購的部分已有進一步強化、保障勞務採購的服務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