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基本法今年立法通過了,由國家明確的揭示人民的文化權利(如創作、表意參與自由;權利平等原則;文化進用權;語言權;創作者智慧財產權;文化政策參與權等),並要求國家對文化應有更積極的作為(如.文化之保存、維護及發揚;博物館之發展;文化空間之提供;社區總體營造;文化教育;文化經濟;文化傳播;文化科技;文化觀光;文化藝術工作者保障及文化獎助等事項);及強調國家治理應有更多的文化治理思維等。文化基本法提醒了國人應有更多的文化行動力及國家文化願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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