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思是要帶外國的朋友來也可以,旅行要接外國的朋友,這樣有一個門檻,這個是舉的幾個例子,去用函釋的方式來排除以前叫做「小旅行」的東西,現在是叫做研習跟體驗,這不叫旅行了,這不受到旅行業規範的管理,這個是滿有創意的見解,這個都是雖不滿意、但都可以接受的狀態,這個是滿創新的,是不是請觀光局的朋友簡要說明一下後面的考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