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解。新創的特性是沒有辦法組成產業公會,大家都在找市場的定位,所以產業公會是需要非常多的法遵人員來做的事情,大部分的新創並不會有這麼多的力氣來組產業公會,所以要一個個單獨來談,這個並不是沒有方法,像「vTaiwan」社群有做一些方法,但是「vTaiwan」社群當時做的時候,後面有一支研究計畫,也就是法協的研究計畫,也就是跟社群一起想出怎麼樣在這樣的情況之下有多方利害關係人的平台,所以他們綜整「vTaiwan」的經驗之後,開始自己的新創法規平台,也就是林參事負責的平台,他們跟「vTaiwan」社群跟一些相關的社群都有連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