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作會議有一個須知,協作會議會做兩件事,我們會把所有人目前實際的情況讓所有的人瞭解,因為這個題目事實上有相當多的誤解存在,至少在議題釐清的部分,我們會在議題裡面解說出來,如果運氣好的話,目前有八成的機率,我們到下午的時候可以進入未來解法的討論,如果有收斂到一些具體可行的解決方法,是在場的利害關係人,至少覺得大家都認可的價值、他對所有人可能都沒有什麼壞處,像這樣的方向如果有比較收得出來的話,我就會再隔一個星期的禮拜一跟院長討論,覺得這一件事要用這樣的方式來做,看院長怎麼樣裁示,但是我們不會在協作會議上裁示,如果在協作會議上裁示大家都要翻桌了,協作會議是把可行的方法列出來,如果因此要調整的話,還是由我去政務會議上,各機關也是可以拿協作會議的成果去跟部長、次長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