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起來,暫訂由內政部處理相關事宜,我們是不是可以先訂一個時間點,比如一個禮拜或者是十個工作天左右完成跟提案人的聯繫,也可以盡早確認NCC在這一個案子後續的角色為何,不曉得內政部這邊有什麼想法?針對我剛剛所說的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