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過這樣說有人提到可以併入能源稅,當然我可以理解是費,也就是使用規費,因此併入稅是有問題的,併入稅也沒有辦法達到原來的目的,因此我會覺得現在的這個說法應該還可以,當然我可以理解這個疑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