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行動者不歸咎於自己,就會多行動幾次,如果覺得歸咎於自己,尤其臺灣還是比較合群的一個社會,多幾次的話,能動性就喪失了,所以我覺得作為倡議的主要目的是把可歸咎於行動者的情況儘量切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