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解。我想有一個新創採購的方案,這個是中企處在做,他們就是把這一種剛剛獲獎或者是什麼的,至少評審看過,也就是有做出東西來,並不是只會做PPT,所以如果成立五年之內的話,確實是直接可以列到共同供應契約裡面去,這個是一種捷徑。但是我不知道他們是不是成立五年之類,我覺得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