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外,也有勞動合作社跟我們反映,因為財政部的令是3月7日就發了,但實務上在承攬勞務的時候,開代收轉付的收據不被會計部門認可,大家不知道這一件事,所以我們覺得這一件事被認可之後,部會在網頁上呈現這樣的範例,就可以有這樣的遵循機制,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