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另外第二個部分是,假設勞動合作社是符合財政部規定的勞務報酬是採代收轉付,而且勞務買售人不是投保單位的話,經過去提供營利事業所得稅的申報書、勞動合作社勞務買售人非投保單位的代收轉付之報酬表給健保署核對之後,這一個部分就是可以不列入去計算補充保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