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次11月21日已經確訂要開會討論了,上午找國立大學附小,因為上次很多縣市反應意見,其實我們所訂的針對附小,才十個學校,現在執行有點亂,縣市的話可以定16到20節,這是地方權責,我們附小有的會參考縣市,有的就參考我們的,有的參採最低16節,這比較複雜所以我們單獨開一個會。另外我怕調了之後,我們定的是單一標準,會影響縣市國中小也要求要比照調整,所以找縣市政府跟專家學者都要一起討論。下午針對資源班,上一次已經找所有資源班特教老師開會,他們很多意見我們都有做記錄,他們也提供陳情文件跟訴求,11月1日就有找資源班老師請他們幫我們研擬方向,初步盤出來的節數也符合他們的訴求,導師四節,專任八節,其實原來標準為導師16節,導師減四節,現在規定間接服務最高八節,扣掉之直接教學就是四節跟八節,那次參與開會的老師有line群組,出去就沒有聲音了,應該可以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