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台灣的學者們可能他們會有很多經驗,大家沒有澳洲的經驗,但有自己的經驗,會從自己經驗出發,到時候會是併在一起展開來,像澳洲可以用非公開程序來傳喚兒童、證人,瞭解創傷過程,但在台灣性侵害是非告訴乃論,如果得知這件事就要依法通報,跟調查委員會要處理的狀態不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