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完專家學者會議之後會覺得台灣現行有些作法都比澳洲進步,好像沒有必要特別參考皇家調查委員會經驗,因為那是當時脈絡底下產生出來的,如果要借鏡他們經驗,還是要回到台灣社會文化脈絡,面對兒童性侵害經驗要做什麼,但從那一份報告會得到一些抽象原則,例如每個機構、部門要內建兒童安全信念,但這很抽象要怎麼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