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時候我們就要講清楚為何這個無法操作,然後告訴連署平台說我們以後不接這個案子了,好比像有關於在臺灣是否能懸掛五星旗的這一個案子,法務部拿回去處理的時候,他們就說這個叫做「重大之政治問題」,按照權力分立原則,應該是由總統來決定,而不宜由行政院所屬的任何部會,甚至不宜由大法官來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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