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有一個點是,我們在徵件期,也就是3月1日至4月30日除了往國內徵件之外,當然之前國際松的參賽團隊,尤其是得獎團隊的那兩個國家,其實我們分享訊息就好了,一方面是他們的想法可以來臺灣實作的話,可以考慮參加國內松,如果專注解決國內的問題——大部分都是這樣——我們說還是會辦國際松,辦理的規則如下等等,純粹一個訊息傳達,並不是要出錢或者是出人,順便可以做到追蹤的作用,我們就排在3月至4月中間請駐處或者外館來做這一件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