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整個放寬買售人不是投保單位,這一件事勞合社當然就放寬,免負擔補充保費,但是很難說這個勞合社裡面的那一個員工算在薪資裡面,但是他的社員不算在社員裡面,因這部分已經切給財政部了,其實不是他們可以認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