滿清楚的,謝謝。合作社型態本身的牌要調整的話,調整之後離實際填充到哪裡去了,這個要請縣市政府說明,第二個是公路總局回應的是跨行政區的過戶,以我們的理解,目前聽起來合作社其實就沒有這一件事,所以就是桃園合作社的社員來填充到新竹縣、市的合作社,實際上不行也沒有關係,這一些都會放到社創平台上,都可以看得到,這些是列為參考,但是不會當作對於這個問題的回覆,因為並沒有實質回覆,這樣可以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