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於國民中小學用地跟建物,按照地方制度法第18、19條之規定是地方政府的權管,所以有多的校舍的話,權管的權責是在地方縣市政府。為了因應少子女化趨勢產生校園空間餘裕的情形,誠如政委所提到的,現在新建置的國民中小學校園活化空間再生資源網,如果學校是有停辦、遷校所遺留的校舍空間或者是細部資料或者是聯絡窗口都可以在網站上看得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