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建議還是列部分參採,因為外交部雖然還有一個理由,所謂遠距辦理的駐外館處的文件證明,必須要等他的文件未變造情形,沒有那麼嚴重,或者是行政效率提高,或者是郵政安全性提高的這個情況下,我們才可以接受郵寄的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