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部為支持藝文團體及藝術家進行創作,針對不同對象及需求訂定補助作業要點。如訂定「表演藝術類補助作業要點」,符合政府立案之財團法人、社團法人、演藝團體及大專院校等組織或團體等資格,皆可於申請期間向本部提出經費補助申請;又如「扶植青年藝術發展補助作業要點」,只要年滿20歲至40歲,且領有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之個人,或經政府立案之財團法人、社團法人、演藝團體、大專院校、美術類博物館等組織或團體,皆可於申請期間向本部提出經費補助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