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樣的話,因為DRTS以我的理解,有些是車子像九人小巴,直接是向鎮公所,再由非營利為目的的組織去經營或者是安排或者是去宣傳,這個部分大部分人聽到的DRTS還是客運業者或者是傳統的計程車業者,我想DRTS的這個側面比較不為大家所知,因此希望是不是有可能公路總局在兩星期之內的書面回應當中,比較著墨這一個部分,舉一、兩個案例,不一定舉得到當地的案例,至少讓當地的縣市政府有參考的對象,對他們來講交通部出來說這個做法是對的、好的,對他們來說是有很大士氣上的鼓舞作用,希望從這個方向來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