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li.do上有一個意見,我們看一下,「希望部分的閒置資產跟公有不動產的活化目標,並不是單純以收租為考量,也考量社會價值」,這個部分我想是「敬表同意」,國發會跟國有財產署的回應都有帶到這裡,這個應該是還好,這個並不會單純以收租為考量,這個一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