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一個部分的資料揭露,在不侵害隱私的情況下,讓研究者不但做一些資料的分析查詢、統計結果,讓其他的研究者檢證這個結果,這個是我們達到的第二個共同看法。我們應該要跟這一些平台更進一步合作,讓所有的人不只是政府能夠去檢證這一方面的工作,像比較跨大的東西或者是質化什麼都沒有發生這兩個極端的狀況就比較不會出現,而是有一些量化的東西可以佐證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