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剛委員有建議用年齡,譬如說本案就是大於一歲以上的,小於一歲的就由醫囑這樣子,簡單而言是這樣,這就表示PICU原來的建議是要由醫師會診的更擴大範圍,變成說大於一歲都不需要醫師會診,但是基本上每個營養師都有去看才可以申報,這樣的修正大家意見怎麼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