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然,因為要跟大學交換。所以如果現在是丟掉,也沒有留檔需求,剩什麼?剩資安。這個倒好解決,當時我當政委沒有多久的時候,司法院跟法務部有一起來找我,兩邊的資訊長,他們有一個東西叫做「卷證交換」,法務部有一個類似起訴書,檢方送到院方,院方當然事後也會有很多紙本,雙方的資訊長都不敢幫對方的資安打包票,雖然他們分別都是數位的系統,但是他們交換的時候,必須用紙本交換,所以這個其實是相當重要的一件事,也就是說,我要在這邊印出來一大堆卷證交換給你,然後你要僱工讀生掃描,你的東西是電子的,下次你有什麼別的卷宗給我的時候,你要找出來,找不出來還要印一次,然後再用一次新的文件交換給我再掃描,所以沒有電子化系統還好,有的話,還要做三倍的,原因不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