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移工的部分,我們感謝農委會先進,其實在1月的時候,農委會有提到跨國勞動力政策協商諮詢小組討論開放移工的可行性,最後獲得了共識。我們在4月份修正相關的規定,開放外展移工的試辦方案,因此農會、漁會及相關合作社符合相關的資格條件跟農委會提出申請,經過核准的話,可以依照相關的規定來跟勞動力發展署提出移工申請,經審核通過之後,所聘移工可以外展到具農林漁牧經營事實的工作場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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