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現在剛上路大概半年的時間,未來會配合農委會滾動檢討,針對試辦計畫的資格條件或是相關的成效,看有沒有需要做滾動擴大試辦的需要,後續透過跨部會的合作檢討外籍移工這部分來做檢討,以上。
在移工的部分,我們感謝農委會先進,其實在1月的時候,農委會有提到跨國勞動力政策協商諮詢小組討論開放移工的可行性,最後獲得了共識。我們在4月份修正相關的規定,開放外展移工的試辦方案,因此農會、漁會及相關合作社符合相關的資格條件跟農委會提出申請,經過核准的話,可以依照相關的規定來跟勞動力發展署提出移工申請,經審核通過之後,所聘移工可以外展到具農林漁牧經營事實的工作場所工作。
主席、各位青年委員代表好,針對剛剛有提到所謂農業缺工的部分,其實在缺工的部分可以分為兩塊,一個是本國勞工的促進就業,另外一個是移工的部分。在本國勞工的部分,勞動力發展署會針對需求缺工的雇主提供相關就業媒合的機制,包含相關的政策工具,像僱用獎助、跨域就業補助等,因此就這個部分我們持續辦理相關的媒合機制、鼓勵措施。
大家好,我是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科長陳暉江,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