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感謝。我剛先澄清一下,漁港那個讓網友知道意思是在Join平台再做一次機關回應,不是去改本來機關回應的一次,因為上次修改功能,現在要特別區分這兩種,要讓連署人收到email,這個先講清楚。這一案當然也可以解除列管,也很高興既有法定程序就是共擬會議的朋友們也商討出以後有類似連署,怎麼進行確認再做專家諮詢的工作,畢竟我們並不是要推翻或否認既有法定程序,而是讓既有法定程序還沒那麼有名的情況下,先讓網友知道有法定程序可以進行,很感謝衛福部的朋友。下一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