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秘書長來講,比如要有合法的環境,他認為沒有排除於外的時候,沒有辦法參加,他是這樣子的,為什麼外面講的,也有很多的藥師也在罵公會,很像輿論界說不到10分鐘就退席,後來我們才解釋,因為當時不是我代表,而是秘書長還有一位法務方面的代表,他就先提程序問題,他說這個部分應該在位階沒有確定以前,是不是我們這一個條文先把它暫時移掉,我們就繼續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