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倒過來還好,法扶誠然不能就部落為對象,因為是個人。我上個巡迴才去太把浪(音譯)部落,是阿美族,之前也有去過馬達安,發現一個很有趣的是,其實他們都是有創意的青年,他們的自我認同都是阿美族,本來都是漢族,本來是田野或者是論文在那邊寫,一個個認同都變成族人了,我這邊要講的一定不是族人,就不能去族裡面幫忙,我覺得這個其實是像現在原住民族教育基本法的修訂,很重要的精神是,不管在臺灣的任何一個地方開始認同或者是要瞭解泰雅文化,或者是要用全泰雅語來學習,不管在臺灣任何一個地方都要有基本的權利,這個是剛剛才通過的,因此明年1月才會有配套的經費等等出來,我覺得這個是非常關鍵的,如果沒有這個的話,誠如你所說的,在兩種文化之間去轉譯跟財團進行協商,等於兩種文化都會講,但是自我認同是原住民族文化的人,我覺得這個培養是非常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