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外一個有提到,其實我們在專家會議也有提到,有些小醫院聘營養師是不容易的,不太容易聘到,在會場上就有說這個決議,本案如果執行是所有ICU的醫院都可以申報,當然前提是你要有營養師,如果有營養師人力問題,全聯會會協助營養師來給大家聘用。至於大家提到我們在1-21頁提到建議本項不宜作為未來要求提高醫院評鑑設置標準,確實我們專家會議有多位院長提出,往往健保給付之後最後會變成醫院評鑑標準的要求,他希望不要無限上綱,所以我們是把委員的建議錄下來,會後我們會轉給醫事司,但我們不宜在這邊決定要如何,因為醫院設置標準跟醫院評鑑不是健保署執掌,我們只能建議,會轉給醫事司做參考,也把大家的關心把它轉到那邊去。最後一項是如果今天通過,是用新增支付標準預算的專款,那目前因為本案評估起來可能需要的經費達到一點三六億,一點三六億,那我們目前還有餘裕,那我們就可已納入讓他提前生效,不需要再進入明年的總額協商,因為他是新增支付項目的概念。好,以上,Q、B然後庚。你還沒有發言?那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