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等一下,剛剛的問題,基本上大概包括三百六十點、兩百六十點,後面都有附成本分析表在後面,各位委員如果要看到底怎麼算出來,其實可以看後面成本分析表。另外有幾個問題,本案我們把它視同新增診療項目,所以新增診療項目就是用今年新增診療項目的預算來支應,有關如何支付,剛剛已經談過了,就是說未滿一歲入住ICU超過兩天的個案由醫師會診,這件事情是新增兒科醫師自己提出來的,原因他說未滿一歲入住ICU的孩子們,大多是小兒科醫師、新生兒科醫師就決定了他的食物,是不需要營養師,由醫師全權負責,只有非常少數要營養師,所以這裡才寫說未滿一歲ICU超過兩天個案需要會診,營養師才進去,但是其他一歲以上入住ICU超過兩天的個案,現在所有routine都是住超過兩天營養師才會進來,現在ICU住兩天以內,住不到兩天的佔所有ICU的五成,所以如果把兩天以內的拿掉,住超過兩天的大概只有另外那五成的人,那些目前依照醫院評鑑都是須由營養師進去做個案評估,所以我們才把適應症範圍定成這樣,還有營養師全聯會提出來的案子,他們有一個初次評估跟追蹤評估所用的時間是不一樣的,所以在點數上是有點區隔,住超過七天的最多就是再給第三次就不再給,如果住三個月、五個月也就只有這樣,這是一個上限的設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