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且評鑑規定,營養師一個禮拜要陪加護病房,可能要到三次的開會,這樣其實都overloading,所以假設今天有專任營養師的給付,能夠跟醫院要得到人,當然沒有問題,所以剛剛有問金理事長,是不是要訂48小時,如果今天訂下來,這個時間切得很清楚,可以跟醫院要得到人,當然沒有問題,一定都給付,可是如果做不到的時候,讓營養師去追那個文件需填寫,是辛苦的,我預估有兩成,是一下子就出去的,營養師都沒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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