確實三十年之前,我想在做組織規劃的時候,並不會把新創當作政府發展政策的動能,但是當時都是說政府來指導新創往哪裡去走,透過獎、補助等等的方法,但是現在這個思維大家覺得應該要拋棄了,而是這一些新創看到社會問題、解決社會問題的速度,比政府快多了,應該是政府跟新創學習,並不是政府去指導新創,我們的組織改造有往這個方向去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