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這邊可以講一個,因為每一個領域的新創,按照以前的政府,也就是規管,並不是大家一起成長的夥伴概念,其實會碰到是他的主管機關去管,在全臺灣,其實整個行政院就沒有一個專門做新創的組織在政府裡面,所以就會變成新創碰到都是管他的,並不是鼓勵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