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請教一下李法官,剛剛呂先生說對外禁語,這個是合乎法律規定嗎?是不能做任何的陳述嗎?在媒體上受了很多不實的渲染或者是陳述,幫自己的辯護都沒有,所以法官一句話說不能陳述,這樣合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