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一個派出所所長都是發言人,甚至一般偵查隊的小隊長都是發言人,如果5年360件的話,給我一個月,我檢舉超過500件,你懂我的意思嗎?所以這個部分是有法,卻沒有執行,這個檢核表是假的,簽到局長才給發言人,你早上發生,新聞就上來了,可以接到局長那邊去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