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時地檢署的檢察官,我覺得高雄有非常好的檢察官,因為他們婦幼組每一天都會排值班檢察官,一接到這個案子的時候,就馬上跟我聯繫,問我是不是可以留在醫院,我馬上過來,我就問檢察官如果小孩子身上有什麼傷,就判定是兒虐,最怕的是,如果醫院通報判定錯誤的話,怎麼辦?就會浪費司法資源,因此當場判定的話,馬上就指揮司法警察去調查,我們的運氣也很好,是有去到公司當中施虐,被所有的監視器錄起來,然後就是有把錄影帶扣起來,檢察官一看就知道所有發生的情況,因此檢察官很順利破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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